常德安乡县公安局法医张嫚口述
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杜巧巧
张嫚,90后,安乡县公安局法医。从业8年,参与办理命案5起,非正常死亡100余例,交通事故死亡800余起。
“我没办法改变已发生的事实,但我希望能用专业解开真相,让一个濒临崩塌的家庭趋于平静。”这是张嫚对自己工作的理解。她用专业知识和敏锐的观察力还原真相,为逝者代言,为生者解惑。她说——
2016年,还有1年才从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毕业的我,在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区分局刑侦大队实习。
一天早上,民警朱照进急匆匆地冲进办公室说:“有人溺水,咱们赶紧过去!”当时,事发小水塘旁边围了很多人,人们议论着。“是不是被人推下去的哦?”“不会吧,她平时为人很好的。”
“看,那是溺水者留下的衣物。”朱照进指着池塘边叠放整齐的马甲和黑色皮鞋说。
水下那一幕就这样突兀地闯入我的视线。溺水者是个女人,一个曾经活生生的人,此刻漂在水里,没有了气息。
我们把她拉上岸,找来一块白布,轻轻盖在她身上。
朱照进说:“你们瞧这儿,口鼻周围这些泡沫就是典型的溺水迹象。说明她是溺水窒息而死。”通过检验和走访调查,我们确定死者因为身患不治之症,没有和家人透露病情,不想给家里增添负担而选择了自杀。
“不可能,我家的氛围很好,我妈妈不会想不开的。”家属不相信。
当我们出示检验报告及死者的确诊记录后,他们沉默了。
这次经历,让我意识到法医的艰辛与责任。面对一条逝去的生命,需要我们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拨开迷雾、找出真相。尽管这些真相,很多人一开始难以接受,甚至做出过激行为。但在事实面前,他们的情绪会慢慢平复下来。
就像2023年底我经手的一起案件。
那是一个周末的清晨,县公安局技术室的侯主任打来电话:“张嫚,有个非正常死亡的现场要去看一下。家属报警说他父亲死在自家屋前,要求法医做尸检确定死因,我通知了刘法医,等下我们到局里集合。”
汇合之后,我们一同前往案发地点。
“死者家属情绪有点激动,你们要注意沟通的方式方法。”碰头后,三岔河派出所所长龚光明提醒我们。
我们沟通了一下案情。当天早上8点多,死者儿子发现父亲倒在了自家台阶上不省人事。医务人员到场后确认,老人已经失去生命体征。家属立即报警,请求公安机关查明死因。
“我爸爸平时身体扎实得很,每天早起锻炼,他不可能无缘无故就这么没了,你们一定要给我们交代!”面对家属的质疑和不解,我只能轻声安慰。
看着悲伤的家属,我暗下决心,一定要找出老人死亡真相。
通过与家属沟通,我们得知死者生前有些擦伤但没什么致命的基础性疾病。检验后发现,死者身上的擦伤情况基本和家属所说一致,都非常轻微,不足以致死。那死因到底是什么呢?
我们怀疑死者可能存在失血的情况,于是再次尸检,排除了躯体部分损伤。那么接下来就只剩颅内了。
我沿着死者的头皮由前至后一寸一寸拨开头发寻找,果然,在后枕部找到了一片头皮挫擦伤,轻微的头皮肿胀,未扪及明显枕骨骨折征。结合死者左侧鼻腔内有血液溢出,我们推断颅脑外伤后颅内出血的可能性大,并且排除了因原发性脑出血疾病引起的死亡。我们还发现,死者符合交通损伤特征。
那这个损伤是如何形成?又是怎样造成死亡的?
我们对家属所说的案发现场又进行了一轮勘查,确定死者家不是第一现场。得出这个结论,气氛紧张起来。如果是这样,那性质就发生了变化,到底是事件,还是案件?
一切都要靠证据说话。我们分头行动。侯主任、我和刘法医负责更详细的现场勘查工作,派出所联合交警开展调查工作,最终将目标定在了死者偶尔会使用的自行车上。但我们仍无法确定,死者当天有没有骑车出门。
这时,派出所传来了消息。经多方调查确认,死者当天早上6点多,骑自行车到达离家1公里左右的废品收购站,在一处废弃的柜子上坐下休息了20分钟左右后,起身推着自行车返回家中。
在死者经过及停留的这段时间内,路上未见其他行人及车辆经过,排除了他人作案的可能。
死者是外出时不慎从自行车上摔跌下来,受了伤,短暂休息后回家。到家后想要进屋休息,却倒在了自家门前的台阶上,再也没能起来。
这就是真相。
家属强忍着悲痛向我们致谢,而我的心里只有悲伤。
当我作为法医深入现场,为生者带去真相,也送别了死者最后一程。也许,我们嗅到的不是鲜花的芬芳,而是血腥和死亡的味道,我们面对的不是朗朗晴空,而是重重迷雾。但我们的职责就是用严谨的科学、用高度的责任心拨开迷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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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